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全力打赢新冠肺炎防控狙击战,梅县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梅县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上级法院相关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出台《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网上视频庭审的通告》等,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宜,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利用微信群,组织学习相关精神
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转发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干警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确保全院干警贯彻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并按照部署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治法治宣传工作。
三、拓宽宣传渠道,加强线上线下宣传
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通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及广东法院发布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例、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画、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等。同时,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传染病防治法》《卫生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播放疫情防控公益宣传和公益普法视频,在公告栏张贴宣传海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
四、发挥党员先锋,深入社区(村)宣传
抽调43名党员干警,深入到社区(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联防联控、人员排查、入户调查、宣传劝导、重要路段值守等工作。自2月11日以来,43名党员干警参与到疫情防控一线,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认真检查过往车辆、测体温;深入居民家中摸排情况,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为疫情防控做出积极贡献。
五、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结涉疫情防控案件
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防控案件,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2月17日,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对宋某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监测点工作人员检测,打伤民警一案提起公诉,梅县区人民法院快速立案,并于2月18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案件审结后,梅县区人民法院通过民生820、梅州日报及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报道此案,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反面警示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