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梅县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多措并举,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和召开院务会,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学习传达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掌握疫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及时发布通知,做好当事人诉讼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关于近期开庭、诉讼等事项的公告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认真开展线上工作,关闭现场立案,引导当事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等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安排工作人员对来访来电人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加强工作研判,对案件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或者经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同意延期开庭的案件适当予以延期,既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又做到防控到位。
三是做好清洁消毒,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定时对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卫生无盲点;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管控,安检场所安排专人值守,所有返岗人员要求一律佩戴口罩,并在一楼大堂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确认无发热症状,登记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确保防疫排查不疏漏。公共区域电梯暂停开放,避免人群集中,办公场所做好通风措施,防止病毒感染。严格做好每日防控信息报送,各部门每日定时将所在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和部门干警身体状况、外出情况进行报告,当前全院干警均平安,零情况汇报。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科学防控意识。连续多日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滚动大屏幕等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或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同时,强化政治纪律,要求干警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