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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丙村法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发布时间:[2016-10-10]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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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县区法院丙村法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丙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三年来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丙村法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辖区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工作中,丙村法庭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评查和绩效考核,促进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以“注重调解,节约资源,方便群众,维护稳定”的工作思路,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运用多年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的工作经验,善调解,巧调解,使大量案件在审理中得以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实现诉求,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把清正廉洁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确保队伍的清正廉洁。2015年,丙村法庭收案220件,结案214件,调撤率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