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员额制改革进程
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按照统一部署安排,梅县区法院迄今共进行了四次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共遴选出24名入额法官。根据《广东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入额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现将本院法官员额制改革进程汇报如下:
一、2015年,进行法官职务套改工作,对本院58名具有审判资格的审判员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进行法官职务套改。
二、2016年按照广东第二批改革试点法院入额法官选任工作要求,完成21名法官首次入额工作:
1.2016年4月6日,梅州市中院分配我院法官员额21个。
2.2016年5月18日,制定《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入额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入额法官选任业务考核方案》、《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入额法官选任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3.2016年5月28日上午,在梅州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下,本院37名报名人员参加全院统一组织的法官入额笔试。
4.2016年5月28日下午,本院37名审判员参加梅州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的面试。
5.2016年5月20日—5月30日,本院入额法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中院的委托,对参选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2016年6月7日,院党组根据考试和业务考核评分结果,提出推荐人选的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公示。政工、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院党组根据考试、业务考核及组织考察情况,按核定的法官员额数21名,提交推荐人员建议名单,人选层报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审议。
7.2016年10月12日,省高院发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认全省104个法院入额法官的通知》,确定全省104各法院推荐的3343名法官确认为入额法官(含我院推荐的21名法官),入额日期从2016年8月25日起计算。
三、2016年11月,按照《广东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粤高法【2016】181号)的通知规定,对我院21名员额法官进行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其中四级高级法官2人,一级法官7人,二级法官5人,三级法官7人,并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二级法官1人进行等级晋升。
四、2017年,梅州市中院增加我院法官员额3个。根据员额空编数,办理 1名法官重新确认入额,并按照入额法官遴选程序,选任2名法官入额,入额日期从2017年9月26日起计算,同时,按照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确定两名入额人员的法官等级(一人为一级法官;一人为四级法官,符合晋升条件,晋升为三级法官)。
五、法官等级晋升、退额等
1.2017年10月,我院魏伟辉同志晋升为三级高级法官。
2.2018年9月,按照《广东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符合按期晋升的法官办理等级晋升(第一批晋升10人)。其中,三人从二级法官晋升为一级法官,7人从三级法官晋升为二级法官。
3.2018年11月,按照《广东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符合按期晋升的法官办理等级晋升(第二批晋升2人)。2人从二级法官晋升为一级法官。
4.2019年9月,按照《广东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符合按期晋升的法官办理等级晋升。1人从三级法官晋升为二级法官。
5.2019年10月,员额法官潘伟熙到龄退休,办理退额手续。
6.2020年8月,按照《广东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符合按期晋升的法官办理等级晋升。7人从二级法官晋升为一级法官。
7.2020年,根据我院员额空编1人,进行法官入额遴选1人,入额日期从2020年11月14日起计算,按照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确定法官等级为二级法官,符合按期晋升条件,晋升为一级法官。
8.2021年10月,按照《广东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符合按期晋升的法官办理等级晋升。1人从二级法官晋升为一级法官。
9.2021年,梅州市中院增加我院员额数1个。我院开展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当前已将正式推荐人选和替补人选层报省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