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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考核等次为全省一类法院,案件质量得分全省第一——探索特色路 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9-05-08]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2961

梅州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考核等次为全省一类法院,案件质量得分全省第一——
探索特色路 破解执行难

●本报记者 李盛华 黄义涛、李冰、宋宇婷、谢碧娟等对本文亦有贡献

2018年,梅州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541 件,结案率91.93% ,执行到位金额 8.4亿元。梅州法院2018年执行工作考核全省排名第四,确定考核等次为一类法院,其中案件质量部分的得分位列全省第一。

执行程序被称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能否得到维护。但“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一道难题。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近年来,梅州法院综合施策、不断创新,探索出一条山区破解执行难的特色道路,为全国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作出贡献。这份事关公平正义的考卷,梅州法院交出了靓丽的成绩单。靓丽成绩单的背后有无数执行法官在冲锋和付出,也有一整套系统、有力的制度在支撑。本文通过几个案例,让读者了解梅州执行法官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执行工作像上演电影大片

持刀抗法、暴力威胁、跳楼、救人……这些不只是电影大片的场景,也真实地发生在执行过程中。

“别进来,进来就劈了你!” 前段时间,梅江区法院执行法官刘科锋在被执行人的家中就遇到这样的一幕,一名女子手持菜刀对执行法官说这样的话,情绪激动。刘科峰和同事随机应变,稳住了女子的情绪,女子最终也放下了菜刀。

在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遭遇暴力抗法甚至受到人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丰顺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何颂文也有过类似遭遇,有一宗房屋腾退纠纷执行案涉及30多名被执行人家属,情绪也很激烈,扬言与法院对抗,执行难度颇大。此外,楼房近30面窗户无护网栏杆,且与加油站相距很近,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则后果不堪设想。困难和风险都没有阻挡住何颂文的脚步。在清场时,他带领队伍走在最前面,避过对方抛掷的石砖、香仪纸币等,找准时机果断行动,迅速控制了被执行人,让清算组顺利进入现场清点物品。事情到这还没完,另一名家属将菜刀置于脖子上,以自杀相威胁,何颂文上前劝说并分散其注意力,最终让队友抢下其菜刀并将其控制,从而顺利执结了案件。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把煤气瓶放在执行现场,威胁阻挠执行工作,何颂文不顾个人安危冲在前面,劝导当事人放弃了对抗;一次在教育被执行人履行房屋搬迁义务时,被执行人在百般抵赖后,突然情绪失控欲跳楼,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何颂文立即上前将半个身子悬在半空的被执行人死死拉住,防止了一起被执行人自杀事件,受到了省法院的通报表扬。

“当兵就不怕上战场,遇到危险不能退缩。”事后,刘科峰向记者轻描淡写地回忆当时的情形。何颂文也表示,基层执行案件很多、也很琐碎,在别人眼中是小事,但在当事人心中却是大事,马虎不得、糊弄不得。身为执行局局长的他说:“有些锅别人不愿背,局长就得背!”他的职业愿景很简单,那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扫街”打开局面到网络查控快速冻结

“执行难”,曾经难在找人查物。不少被执行人通过“跑路”、转移财产等方式与法院“躲猫猫”。

梅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曾波在执行岗位上已经待了16年,参与执行的案件多得自己也数不清,也见证了执行工作环境的变迁。“以前在梅城江北老街执行收垃圾费的案件,很多人不理解、不愿出这笔费用,常常要逐间店、逐条街来做工作,以此打开局面。”为了能找到被执行人,曾波和同事经常要在凌晨4时就出门,但很多时候这也没奏效,“有时去到房里,被窝还是暖的人却跑了,其他亲属还在旁边放‘烟雾弹’,伪装有人的假象吸引注意力,协助逃跑,真是得跟他们斗智斗勇。”还有一些遭遇也让曾波难以忘怀:“一些被执行人斗气,拿出1毛钱朝我们丢过来,这是侮辱人的。”现在谈起那些往事,曾波的脸上显露更多的是淡定与从容,“以前和现在的执行工作已是天壤之别,现在的执行环境已经好很多了。”

的确,随着线上“智慧执行”、失信惩戒制度、司法网拍变现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出台,执行工作效率也不断提高。据了解,从2013年起,最高法逐步建成了从最高法到基层法院4级联动的执行网络查控平台,通过与人民银行、公安部等联网与数据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的即时查询。在梅县区法院,工作人员打开电脑为记者演示了一遍:登录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被执行人的账户、控制状态等信息一目了然,法官足不出户轻点鼠标,便可快速冻结甚至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梅县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罗文胜介绍这样的好处:“法院合理采用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毁灭,有利于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让案件化解在诉讼阶段,避免当事人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发生,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保障。”据了解,财产保全措施和查控系统的有效衔接,也大大提高了执结案件的效率,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两级法院加大网络查控和司法拍卖力度,网络查控5824人次,实施网络拍卖896件,成交金额2.19亿元。除此之外,两级法院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3022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推送在信用梅州网;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全市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9573人,限制出境6人,罚款13人次,司法拘留148人次,追究刑事责任2人,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当事人不敢逃债、不能逃债的制约机制。如被执行人温某在国外出差,受限于法院限制消费令使其无法乘坐飞机回国,迫不得已只能委派其助理到梅州中院协商履行债务的事项。鉴于温某自动缴清了所有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法院随即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化解矛盾扶危济困彰显人文关怀

“法院执行局就像医院一样,对每一个病患都尽心竭力、专业规范、一丝不苟。”在梅江区法院执行岗位上仅有两年工作经验的李冠华算是“新人”,他对执行工作也有自己的心得。李冠华说,加强沟通交流、摸清争执发生的症结,更容易化解双方矛盾,往往能更顺利地尽快执结一宗案件,“只要我们做了该做的,用了能用的药,执行工作是一定能让人满意的。”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有强制的一面,也有对困难当事人施以援手、彰显人文关怀的一面。

2016年4月25日,未取得驾驶证的张某从朋友黎某处借来一辆无号牌、无保险的摩托车,驾驶行至梅县区科技路时,与行人邹某发生碰撞。后经鉴定,邹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三级伤残并大部分护理依赖。2017年10月20日,梅县区法院作出判决,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向邹某赔偿,车主黎某也要承担10多万元的赔偿。但两人均未履行赔偿义务。

梅县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罗文胜对这个案件记忆犹新:邹某系家中的顶梁柱,上有老父亲、下有3个未成年女儿,其瘫痪在床后无法自理,家里也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梅县区法院鉴于实际情况,决定对邹某实施司法救助8000元。“近十年来,梅县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今后还将不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梅县区法院院长魏伟辉说。

记者了解到,梅州两级法院全力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刑附民执行案件,确无法执行的,全额救助;因人身损害,穷尽执行措施后均难以追索赔偿款的,对申请执行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经济救助。2018年,全市法院共为410名困难胜诉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3.36万元,为112名当事人办理缓减免诉讼费62.5万元,最大限度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