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梅县区法院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法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近日,精简后的8个内设机构全部完成挂牌,人员按照调整后全部到岗办公,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内设机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内设机构改革的日常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布置改革任务,明确工作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制定改革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有条不紊地落实改革步骤和节点。
二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队伍稳定。及时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干警座谈会,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改革内容、要求向全院干警讲透彻,并及时开展自上而下谈心谈话,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克服畏难情绪和消极懈怠思想,引导全院干警拥护、理解、支持改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上级法院的部署上来。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调整人员。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区委请示汇报,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政法委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落实好内设机构整合后相关领导职数不核减,原有领导干部的职务职级及相关待遇保持不变等要求。结合改革后的职能设置、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综合配套改革等实际情况,坚持全院上下一盘棋推动人员调整和分流安置工作。
四是理顺职责,做好统筹衔接。内设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15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机构。根据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要求各部门扎实做好改革后的工作衔接,迅速进入状态。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和“支部建在庭上”原则,及时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切实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各项配套工作做细做实,全力推进改革工作落地生根。